當兵期間對我們這些不願役來說最爽之事除了退伍之外就是放假,只要能合法暫時脫離部隊掌握,阿兵哥能付出任何代價。以往沒有法制規定的年代,批假的權力也是部隊主管控制與激勵阿兵的手段之一,慘遭扣假者,那心情可真是晴天霹靂如喪考妣般難過。


當年我們通過驗收考核後,拿著驗收單去行政文書室換取休假管制卡一張,這代表有可以休『事假』與散步假的福利了。休『事假』??因為聽說當年海軍官兵的休假規定,服役未滿2年的士官兵是沒有所謂的『慰勞假』(知道的請證實),要阿兵兩年不放假?那可是比關他兩年禁閉還嚴重(他還寧可被關),那些阿兵將有可能闖禍到讓艦上軍官永遠回家休假吃自己,所以名目上就出現了所謂的『事假』,我們在休假管制卡上事由就是寫『事假』。


我們當年所謂的事假放或不放,端看主官高興,通常每一梯次休假會分成5-8批不等,每批假為5-7天,通常都會排在星期四下午放人,星期二或星期三收假。在公佈每梯次休假的前一週,副長會要求提出各批的休假人員名單,通常這是我在編排,一般來說都是照梯次與職務,有的人員並不能同時離艦,所以名單到上呈副長之前隊長會再批閱,也省了一些無謂的糾纏。


我的第一次正式休假,是我已經上船半年後的事了,因為辦伙、校閱、操演所以一延再延,記得那時船停澎湖,早上去了副供站結清伙食費,下午就拿著管制卡去簽名請假,如過關斬降般由職務代理人一直簽到,隊長、副長(中士以下由副長批准)最後將的到文書室開假條(差假證),當年搭飛機或船離開外島都要核對身分證或補給證(偏偏駕駛執照不行),因為身分證職業欄都被蓋上現役軍人,沒了假條飛機都上不了,而且基地門口的海陸衛兵對提行李與步行外出的阿兵一定會要看假條。拿了假條,換上白丙式軍服,出了基地大門就跳上排班計程車直奔馬公航空站,在機場買不到往高雄的機票,只好退而求其次買到台南,當年馬公沒有夜航設施,6點後就沒班機起降了,萬一上不了飛機,就只好搭船返台最後還是補上了往台南的飛機,如果不行就算到台北也行,再搭飛機回高雄。當兵放假真是頗有春宵一刻值千金的感覺啊。到了服役中期換了艦長後,我們船的休假真是正常到很詭異,平均40-50天能輪到5天的休假,而且是持續不斷的輪,不論演習或莒光日都照常有人休假,而且對路程遙遠者,還能酌給1天的路程假。那段期間感覺上似乎全船的人從沒到齊過,雖然當時役期縮減,人手不足,但是只要能正常放假,再累也值得


↓兩家常搭乘的航空公司,當年駐防澎湖時曾有50天內來回台灣4趟的紀錄




在艦艇服役的役期,收假就曾經遇過麻煩就是,船跑了怎麼辦??拿著假條找當時碼頭邊停泊的艦艇的理事官或當地艦隊部值日官簽証,證明你已經回來了,請它們在假條上簽章,順便也請它們在假條押上收假時間,證明沒逾假。通常它們也不會收留你,辦完手續問完本船動態,請儘速離開食宿自理,有次我在基隆多放了2天假,也在碼頭邊過了2天顧碼頭望君早歸的日子,最後還差一點回左營追船


一般只要泊港期間不輪當值,在收工後都會有散步假,晚上或週末假日讓官兵上岸溜搭溜搭,吸收一下人氣與地氣。偶爾,也能放放外宿假(限家住鄰近縣市者)80年中我們船停旗津航修時,我就曾經過了7天,每天上下班的當兵生活。



當年我們的所謂特別假,是以核發榮譽假卡為準(因為口說無憑),一張小紙卡上印有感謝xx同志因工作表現卓越,特給予榮譽假x天的字樣,紙卡後面還蓋有副長的職務章。這種榮譽假卡不算難拿,舉凡抓老鼠、抓蟑螂、生日、工作或演訓成績表現特優曾任採買或福利委員或兼任其他職務一段時間者都能拿到手,我在退伍前的最後一次休假就是兌現這種榮譽假卡換來的,總共放了15天假。


PS.剛翻了記事簿,我還有休假時要去洽公的,接送同袍的(兩個都不識字,也不太會講中文),我能多2-3天的路程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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