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21日 起全面實施GMDSS(Global Maritime Distress and Safety System全球海事遇難與安全系統)後所有300噸以上航行於國際海域的商船皆需要安裝這套系統(漁船似乎沒強制納入,但仍有部份符合GMDSS規範的設備),從此會操作莫爾斯電碼的報務員就不再被需要了,漁船也順勢就省了報務員這職缺,其實自從海事通信衛星啟用後報務員這職缺就一直處於非常尷尬的地位,沒有人會捨方便的衛星電話與傳真不用而遷就滴滴答答的莫爾斯電碼。


雖然不再使用莫爾斯電碼,但通訊裝備總要有,下文就將目前遠洋漁船上所備有的常用通信裝備作一簡單介紹,我脫離賣航海儀器的工作許久,如有疏漏之處望請看倌老爺夫人見諒。


依據漁業署公佈的漁政管理工作手冊第10章第8節有載明()船長 二十四公尺 以上未滿 七十五公尺 之漁船1.依交通部七十六年十月十五日核定之「漁船設置單邊帶無線電話台作業要點」之規定辦理,其應裝設機件包括主要及備用之收話機、發話機、天線、電源,2182千赫國際遇險頻率守聽接收機,特高頻(VHF)無線電話機,應急指位無線電示標(EPIRB)。EPIRB僅供緊急時使用,並不具備日常通訊功能容後再敘,政府主管機關規定了最少的通訊裝備要求,精明的船東也不會再花大錢添購無關的設備。


1.HF短波SSB: 船上會有至少兩部,HF(High Frequency高頻;短波)所指的是3-30MHz可由電離層單次或多次反射電波來達成中長距離的通訊,理論上只要發射功率夠強甚至能全球通訊,但是受電離層反射效果不穩定會造成越區與某些地方通訊品質不良,但能屆由改變操作頻率來改善。SSB(Side Signal Band單旁波道)所指的是無線電的調制模式之一,在使用上聲音聽起來較為尖銳並有失真現象,無線電的其他調制模式尚有FMAMCW…等,在相同的頻率與發射功率條件下CW(連續波,發射莫爾斯電碼)能發射最遠,SSB次之然後是AMFM模式。


根據國際電信聯合會(ITU)所分配的頻率海事行動電台被分配到下列的頻率間使用: 4.063 -4.438M Hz6.200-6.525 MHz8.195-8.815 MHz12.230-13.200 MHz  16.360-17.410 MHz22.000-22.855 MHz,但實際上在使用也大多選擇在5-15MHz之間,在海上鄰船距離動輒200 -500,船長們每天會在固定時間出來在某一約定的頻率上呼叫報平安或交換漁撈情報如果電離層反射狀況良好在太平洋或印度洋區作業船甚至能直接與家裏或公司聯,SSB算是最基本與常用的通信設備。


2. VHF:根據規定,船上還要有部特高頻(VHF)無線電話機,國際電信聯合會(ITU)VHF海事頻率劃分在150~170MHz之間,在此頻段電波幾乎不會被電離層所反射,通信距離以能目視為原則,由於是使用FM模式調制因此音質特別清楚不失真,機器在出廠就已經設定好操作頻率,只要轉動頻道轉紐即可變換頻率,平常都放在16頻道(156.800MHz)守聽,如有人呼叫後再轉至其他工作頻道繼續交談,VHF通訊距離約在20~30海浬左右,僅用於聯絡目視範圍的船舶與進出港時聯繫代理商之用,另外船上亦備有手持式的VHF話機。




海浬=1.852公里


↓ ICOM M-700 HF SSB收發機


VHF無線電

手持式的VHF話機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海波浪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