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在艦艇服役期間,艙面部門的大多站過梯口衛哨,值更桌上就貼著用槍時機與用槍要領,每逢高司單位來督導更是必背項目


當兵時執行梯口衛哨勤務,以在船上待了18個月來說應該是不下百次,站梯口站到要亮槍制止某些人幹蠢事的經驗倒不是人人有,在此分享一下我的服役時的經驗


當時,距離我退伍前約僅40天左右,當時靠泊基隆西碼頭我值0-4梯口值更官某被禁足的常士士官深夜時分執意外出,剛巧就是我的班


之前一個月也是因為梯口衛哨縱放他外出,它老大又不假離營1天,當月榮團會結束後,副長當眾開庭審理,梯口值更官當場認錯,梯口值更官被判閉禁14天,值更兵7天,當事人閉禁15天,實際上梯口值更官兵只進去一晚,隔天就以缺員的理由給領出來了,倒是當事人我當時整整有20多天沒看到它


 


當晚,他又藉酒醉故計重施,藉口外出買菸被我阻止,經口頭勸阻後他仍執意外出,後來有起了口角,我當下馬上請值更兵去喚醒當值理事官。當它腳一踏過接鄰鄰艦的舷梯時,我馬上拔起配帶的.45手槍與彈匣裝彈上膛,槍機一響,午夜時分,聲音特別響亮,當下那個士官也愣了一下,然後他又向前走了幾步,我叫喊鄰艦的梯口衛哨封閉梯口,我槍口還對著它的頭頂上方準備鳴槍警告,雙方對峙了約有30秒吧(我感覺很久…)


隨後副長趕到後手裏還拿著木劍,我眼睛有瞄到副長在旁觀望了一下,心想至少開槍的決定權就不是我了。隨後副長喊話後他老兄也自己悻悻然的回頭,隨後被副長帶下艙修裡,結束了一場鬧劇,副長把它押走後,我才用滿是手汗的手小心翼翼的退掉槍膛的子彈,深怕一緊張誤扣板機而走火


後來跟鄰艦的梯口衛哨聊了一下,當時他們也被我的動作嚇了一跳,不過我沒跟它們說的事如果真的要對人打,用45手槍,我真的沒把握照用槍要領所述不打中要害,因為打靶時也是對著人形靶中心打的呀


至於我為什麼下決心要亮槍?


1.      因為艦長在榮團會後公審時問了縱放他外出的梯口值更官用槍時機與用槍要領會不會背??你槍是帶好玩的嗎?


2.      我怕真的會在禁閉室待到退伍,至少退伍後一個月內頭髮會跟新兵沒兩樣


3.      我對他真的頗無好感,反正還一個多月就要退伍了,按規定作我才不在乎後果如何...


分享一下當時的條文


用槍時機:
1
當生命身體受暴行脅迫,非使用武器不能抵抗或自衛時

2
群眾暴動,非使用武器不能鎮壓時。
3
所警衛之人員、物資車船航空器受危害脅迫時,非使用武器不能保護時
4
因防衛駐守之土地、場所建築物受襲擾或擅闖經警告仍不聽從非使用武器不能制止時。
5
要犯逃脫非使用武器不能制止時。

用槍要領:
1
如非情勢異常急迫,應先口頭警告並對空鳴槍警告之。

2
經警告後已有畏服之情況時應立即停止使用。
3
使用武器應注意,勿傷及他人。
4
如非情勢確有必要應儘量避免傷及其致命部位。
5
武器使用後,應將經過情形即時報告該管長官。


 



延伸閱讀: 梯口值更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海波浪 的頭像
    海波浪

    海波浪

    海波浪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